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随着我区社会消费需求的不断释放,广大消费者对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的要求也不断提高,门头沟工商分局始终以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为目标,健全消费维权机制,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努力提升全区商品和服务消费的质量安全水平,切实将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在此过程中,门头沟工商分局积极完善、鼓励和引导消费环节建立“两项维权制度”,即经营者首问责任制和赔偿先付制度,积极推动我区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实现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最大限度和解消费争议。
近日,门头沟工商分局为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切实发挥消费维权的职能作用,将2017年10月通过信件方式投诉的互联网销售行业经营主体予以公示,名单见表格:
今年的“双11”电商采购大战已经结束,作为消费者,在清空购物车享受购物带来的愉悦之时,您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在此门头沟工商分局和门头沟消协提示广大消费者注意消费安全:
如果购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与商家协商解决,依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可以要求商家退货或者更换。如果是消费者后悔了,不喜欢购买的商品,国家法律规定了: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非现场购物的方式购买商品,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
需要特别提示大家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可以无理由退货。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规定,下列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
(一)消费者定作的商品;(二)鲜活易腐的商品;(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消费者网购时还要注意下列三类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一)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二)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三)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这些商品是无法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购买前一定要将这些因素考虑进去。
我区群众如遇到消费纠纷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维权:
一、电商平台。网购产生的纠纷首选通过电商平台进行解决,例如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都有自己处理投诉的部门。
二、被投诉企业所在地的工商部门。目前向工商部门投诉可以通过拨打12315热线、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www.12315.cn)等多种渠道。投诉门头沟区企业可拨打门头沟工商局投诉热线:69812315。
三、食药部门。如果遇到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问题可以拨打12331热线进行投诉。
四、区政府热线:61696156。
五、北京市政府热线: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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