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倩)为实现全年细颗粒物浓度下降5%以上的目标,加快推动空气质量改善,我区紧紧围绕散煤、高排放机动车、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防治领域和区域,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执法年行动,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供有力执法保障。
据了解,区发改、质监、环保、城管、工商、交通、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依据职责开展“治散煤”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散煤生产、加工、运输、销售、使用等各环节,在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劣质散煤的行为,取缔违法违规的煤炭企业和销售点。
区环保局等部门积极开展“治四气”(燃煤废气、VOCs废气、工业废气和机动车排气)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
通过组织开展采暖燃煤锅炉、工业燃煤设施、燃煤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等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燃煤煤质不合格、污染物超标排放、无污染防治设施或设施不正常运行、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餐饮、洗浴、住宿等服务业不使用清洁能源等环境违法行为,以严格执法促清洁能源改造。
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家具制造、印刷、汽车维修、汽车制造、石油化工、工业涂装等VOCs行业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以严格执法促进企业VOCs深度治理,推进实施环保技改项目和VOCs减排工作。
组织开展“小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加强餐饮、汽修、印刷等行业企业检查;加大对《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4年版)》要求于2016年调整退出的铸造生产加工、锻造生产加工、沥青类防水材料生产等23个行业和生产工艺的专项执法力度,通过严格执法督促其按时调整退出。
对于外埠重型柴油车,严格行驶监管和尾气排放监管;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进行检查,对排放不合格的依法严处;加大对机动车激光遥测、路检路查力度,对尾气超标车辆实施高限处罚,特别是严厉打击假国Ⅲ、假国Ⅳ等“冒牌”柴油车;组织开展对新生产重型柴油车的达标排放检测和监管。
此外,区环保局还聚焦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因烧致尘问题,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阶段性目标,加大城市精细化管理减排降尘力度。
通过积极推进绿色施工管理模式,加强视频监控巡查,采取高限处罚、限期整改、约谈通报、媒体曝光、企业信用计分等措施,加大源头监管和执法查处力度,打造一批典型示范施工工地。
深化事前管控、非现场执法,强化联合执法、联合督导、通报曝光,在全区划定的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内做到巡查全覆盖、无缝隙、严执法、零容忍。
继续完善宣传告知、责任管理、督导检查、执法处罚与监察反馈相结合的治理模式,做到“易发点位有人看、涉绿地区有人护、村庄有人巡、道路有人管”,治理一批违法行为高发区域、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通报一批失责失管的管理主体及责任人。
针对“治散煤”“治四气”“降三尘”三项重点任务,区级牵头部门和各镇、街政府纷纷根据阶段工作重点,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充分借助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力量,采取现场跟踪执法采访、召开媒体通报会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布执法年行动进展情况、违法企业名单、典型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公开曝光一批严重损害群众身体健康、屡查屡犯的违法案件,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区环保局依托现有网格化城市管理系统,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将环境监管职责具体落实到各镇、街和社区、村,逐一明确监管责任人,并组织开展执法人员进网格和网格员培训等工作,指导网格员加大巡查力度,力争大部分环境问题第一时间在基层发现并解决。
区环保局、区政府督查室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联合有关部门督查各责任单位落实监管责任和大气污染执法年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结果将上报区政府。对突出或重大曝光环境问题,采取联合督导、通报约谈、行政问责等措施,加大督查力度,对存在工作推进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职缺位失位等问题的,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大气污染执法年行动是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6年度大气污染治理的一项重点任务,我区各相关牵头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出了翔实的专项执法工作分方案,明确执法重点、工作要求和执法计划,并互相协调配合,切实抓好牵头执法任务的组织落实。各镇、街还强化属地监管责任的落实,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保持严厉打击高压态势
我区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执法年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