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纪委,各街道工委、纪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区国家机关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各相关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2018年清明将至,按照中央纪委和市纪委关于紧盯重要节点、精准查纠“四风”的工作要求,为倡树文明节俭祭祀新风,严防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现就加强清明节期间作风建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保持风清气正
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市委和区委贯彻落实办法,坚持文明节俭祭扫,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活动;严禁以祭扫为名用公款或指使、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健身、娱乐、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编造名目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餐饮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同学、朋友、战友等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严禁借祭扫或亲属下葬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
二、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职尽责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及时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明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文明节俭开展祭祖和扫墓活动;要重点加强对财务部门的管理,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和公务开支审核审批制度;要加强公务用车监管,除值班值守应急用车外,其他车辆一律定点停放、入库封存。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加强对亲属和下属工作人员的约束,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新风。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和问题查处力度。要紧盯墓园等祭祀场所和周边各类酒店、饭馆以及公园、农家乐、乡村采摘园等旅游景区、餐饮休闲场所,紧盯节前和节日期间在上述区域活动的公车及各部门、各单位车辆出勤情况,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创新监督方式,强化明察暗访,着力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关注网络舆情信息,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严查快办,全部通报曝光;对清明节期间新发生的顶风违纪问题,一律启动问责程序。为强化工作保障,区属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建立清明节期间紧盯“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对受理的新发生“四风”问题举报,要于当日报区纪委区监委信访室;查处情况和舆情信息要于当日报区纪委区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中共门头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门头沟区监察委员会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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