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措施创新 破解管理难题
社会救助是一项保民生、促公平的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对于促进社会公平,确保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区民政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政策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的力度,新出台了救急难、临时救助办法、因病致贫救助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织密筑牢社会保障网底,同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规范审核审批流程,实现了动态监管、精准识别;精准救助。”
——强化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2014年成立低保家庭经济收入核查中心,加大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收入申报----实行家庭财产申报声明书签订制度,规范网上审批程序,建立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享受社会救助备案,加大对街道、镇的指导和低保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强化低保稽查核查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严格审核审批程序。2015年重新修订了民政服务对象审核审批流程,进一步细化明确了村居、镇街和区民政局三级审核把关责任,强化民政服务对象资格认证监管。实行重点人员月审,一般人员季度审核和半年复审制度。强化以入户调查为重点,对新申请的困难对象坚持区、镇、村三级入户核实家庭收入,做到家庭收入核实准确、救助标准准确,确保不错保、不漏保。
——坚持低保公示制度。即三公示制度:申请公示、结果公示、长期公示,认真组织开展低保公益性劳动,实行有效的群众监督。2014年1月份开始,建立低保对象网上公示制度,在民政信息网上每月公示低保对象名单,提高社会救助精准化、规范化水平。
——建立家庭经济收入核查机制。在区社会救助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建立了市、区、镇街三级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联网信息平台,加强市、区两级多部门数据对接和申请家庭经济收入状况信息自动比对,提高了救助对象精准识别水平。2015年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新申请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查,新申请入户比例由《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的30%比例入户抽查变为了100%入户全覆盖。自2016年1月项目开展以来,截至7月底,第三方入户核查机构共计开展198户低保待遇申请家庭核查,出具有效报告192份,报告确定不合格的有20家,认定不合格率达10.4%。第三方的引入不仅提高了核查比例,填补了救助漏洞,实现了救助对象的精准识别、精准救助。
——坚持低保家庭回访制度。结合日常检查、稽查工作,深入街镇对低保家庭审核时所提交的材料实地核对,确保“应保尽保”。深入居(村)委会指导工作,对城乡低保基础档案的规范化使用现场进行指导,确保符合城乡低保工作程序,按照低保规范化管理的基本要求,检查指导基层低保日常管理工作。深入各低保对象家中,进行实地检验和帮扶。
——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组建民政政策法规宣讲团,深入各镇街、村居宣讲民政政策法规,面对面地宣讲、答疑。持续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使救助对象政策知晓率达到100%,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提升社会救助规范化水平。
多部门共携手 打造爱的港湾
社会救助是一个庞大的工作体系,需要各个部门和社会广泛参与。为提高社会救助综合实效,我区建立了多个议事协调机制,建立了大社会救助体系,在民生托底保障、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形成了“专人受理、相互协调,求助有门、救助及时”的救助模式,打通了救助困难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实现了救助申请人与救助管理部门的高效对接,提高了社会救助工作效率。
——建立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由常务副区长任主席,主管副区长任副主席,民政、人力社保、卫生、教育、财政等25个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制定了《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联席会议、联系会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责,确定了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目标,建立起涵盖全区各救助职能部门的议事协调机制。这个机制在研究制订社会救助政策、整合部门救助资源、规范救助程序、建设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立流浪乞讨人员及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向成员单位、各街镇通报救助情况,开展专项培训,进一步发挥区、街镇、村居三级联动效能,强化网络救助管理,提高寒冷天气恶劣天气下的应急反应能力,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格局,确保了流浪乞讨人员及各类临时困境人员得到及时救助、困境未成年人全部纳入救助和社会保护范围。
——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受理”机制、急难事项求助“首问负责制”和“转介”工作制度。在镇(街)便民服务大厅、村(居)便民服务站设立统一的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完善部门间分办、转接流程,推动服务中心下移,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救助业务。
完善救助标准 科学规范救助
如何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是精准扶贫的目标。而如何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则是扶贫的底线。近年来,为缓解患危重病群众家庭困难,防止因病致贫现象发生,我区相继出台了多个救助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低保、低收入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加大医疗专项救助力度,推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中发挥更大作用,着力破解因病致贫难题。
——建立低保对象住院押金减免制度。率先在全市建立城乡低保对象住院押金减免制度,按75%的救助比例为患危重病城乡低保对象先期垫付住院押金,最高不超过8万元。建立特殊人员住院押金减免慈善救助制度,由区红十字会、区慈善协会、区捐赠中心、区残联联合设立50万元救助基金,对刑满释放但户籍尚未迁回本区的特殊人员进行医疗救助。建立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参加新农合制度,资助农村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中重病重残等特困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建立医疗临时救助制度。2015年,区委、区政府新出台了《门头沟区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由城乡低保、低收入人员扩大到全区患重大疾病致贫的城乡居民,并将刑满释放人员、流动到我区的少数民族人员、因火灾、道路交通事故等导致的临时性困难人员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同时,大幅提高救助标准,低保、低收入家庭或个人因患疾病经其他各种救助帮困措施后,生活仍然困难的,可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救助标准:个人自付费用以2000元为起付线,按照其自付医疗费用的20%给予救助,最高救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非低保家庭或个人因患重病造成经济支出过大、生活暂时困难的特殊对象,经其他各种救助帮困措施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仍然在2万以上的,可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救助标准:个人自付费用(医保范围内)以20000元为起伏线,按照其自负医疗费用的20%给予救助,最高救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因患急重病造成生活临时出现较大困难,经其他各种救助帮困措施后,个人自负医疗费仍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或个人,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程度及持续状况,分别按照家庭全部成员每户3个月的当年本市低保标准,为其发放临时救助金。
——建立因病致贫救助制度。2016年,区民政局、卫计委等四部门联合下发《门头沟区关于开展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所有因罹患危重病而导致生活陷入贫困的家庭进行救助。15类重大疾病救助标准:家庭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3万元(含)以下30%、3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以下40%、5万元以上50%的比例分段给予医疗救助。全年救助封顶线8万元。15类以外重大疾病救助标准:家庭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5万元(含)以上至10万元,按照30%,10万元(含)以上至15万元(不含),按照40%、15万元(含)以上,按照50%的比例分段给予医疗救助。全年救助封顶线8万元。
——建立慈善助医制度。在政府救助政策的基础上,积极筹措社会捐赠资金,设立大病慈善医疗救助项目,在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报销以及民政政策内二次报销的基础上,对自费负担仍然较重的患十五类恶性肿瘤的群众进行分类救助,最大限度地帮助因病致贫家庭走出困境。救助标准:自费部分在5万元以上的,按其自费部分20%的比例,给予最高金额不超过2万元的救助。
完善救助体系 关爱弱势群体
我区在农村住房、教育、医疗救助等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保障体系,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
——建立了农村住房救助制度,按照低保对象每户4.5万元、优抚对象每户5.4万元标准进行救助。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我区农村优抚社救对象危旧住房翻建维修任务,区民政局在2014年还聘请了监理公司,准确掌握危房翻建工作进度,确保我区农村优抚社救对象危房翻建任务按期完成。从2013年开始,每年投资30万元,为全区户籍人口上自然灾害公共责任险。
——建立低保、低收入家庭子女教育救助制度。享受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救助家庭,以及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重残人家庭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以及春季高考和高校自主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学生,可享受高等教育在校期间全程救助。学费高于4500元的按4500元进行救助,低于4500元的按实际数额进行救助。此类家庭学生享受全程救助。
——建立农村因学致贫家庭子女教育帮扶措施。区委、区政府出台《门头沟区农村低收入农户帮扶补助办法》,对因学致贫的农村低收入农户子女考上高中、中专或中技的,每生每学年救助1600元;考上大学专科的、本科的,每生每学年4500元,在校期间全程救助。
——撬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事业。区慈善协会从政府关注、困难群众需要出发,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各项慈善救助项目,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调整和设立新的项目,将经常性捐赠和集中捐赠相结合、资金捐赠和实物捐赠相结合,相继开展了“携手助老送健康—慈善医疗卡”、应急救助、“国创慈善救助基金”慈善资助等救助项目。今年以来,慈善救助支出145.84万元,累计为1544名困难群众解除燃眉之急。魏秀娟 陈永/文 陈永/摄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通过找准发展与改善民生的平衡点、交汇点,强化政策供给、合理配置资源,集中力量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将低保、低收入人员生活保障作为加强十二类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以统筹社会救助城乡一体化为重点,制定完善分类救助政策,加快推进管理精细、城乡统一、“发展型”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社会救助工作呈现出更加规范化、更加标准化、更加多样化的生动局面,城乡特困群体在吃、穿、住、暖等方面都得到了有效的救助,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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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西遍开幸福花
——我区织牢社会精准救助网底促进社会和谐纪实